屡次投诉仍未解决?星途揽月天窗异响多次维修未果!只修不换恐成罪魁祸首!
前段时间小编就曾报道过一则星途汽车揽月车型天窗异响问题,当时车主黄先生表示自己刚购买不久的揽月车型出现天窗异响现象,并且经过4S店工作人员多次维修后仍没有好转,无奈之下只能将此事投诉至汽车投诉网当中。
随后经过小编、车主以及4S店多次沟通后,最终4S店答应再次为车辆天窗异响问题再次进行检查,当时的车主也表示愿意配合4S店再次将车辆开往店内进行检查,但车辆天窗异响问题是否得以解决,仍需要经过一段时间的使用才能够确认。
但在前不久,汽车投诉网再一次接到该车主发来的投诉信息,其中表示自上次维修后车辆天窗异响问题依旧没有得到解决,并且由于经过多次维修仍没有任何进展,车主表示对于4S店的维修技术产生怀疑。小编随即与该车主黄先生取得联系,了解事情最新进展。
在与黄先生沟通中小编了解到,自上次与4S店联系维修之后,车辆异响问题依旧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并且车辆天窗异响经过4S店屡次维修却毫无进展,黄先生向小编表示:认为4S店维修技术欠佳,导致自己车辆只不过是出现天窗异响这种简单地小问题都要经过多次维修,并且最终也没有得到解决。
对于4S店屡次维修的行为,显然让刚买车辆不久的黄先生感到十分的为难,毕竟自己车辆才刚买不久,可以说自己使用的时间甚至比不上在4S店维修的时间,目前黄先生对于车辆维修已经不抱有任何希望,也拒绝再将车辆开往4S店进行无谓的检查维修,仅是希望4S店能够赶紧更换全新配件或者直接进行退换车。
对于黄先生的遭遇,小编认为车辆之所以出现屡次维修无果的情况,显然不能将责任归咎于4S店维修技术至上,更多的原因出现在4S店对车辆故障仅是进行维修,而没有去直接更换配件,固然维修的方式能够节省更多的成本,但黄先生车辆屡次维修后依旧出现问题,4S店是否应该考虑直接更换配件呢?
鉴于黄先生目前已经就车辆天窗异响一事多次前往4S店检查,小编通过家用汽车三包法了解到,家用汽车三包法第五章第二十一条中这样写道: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
在了解完车主黄先生的遭遇后,小编随即与4S店取得联系,经过短暂沟通后对方告诉小编,目前对于黄先生车辆天窗异响问题并不了解,售后会有专门负责此事的工作人员拨打小编电话进行交流。但遗憾的是,直至发稿前也并未接到该工作人员的来电,也无法得知就黄先生车辆天窗异响一事是否有具体的解决方案。
其实就目前而言,黄先生车辆已经就天窗异响一事进行过不下5次维修,根据家用汽车三包法中的规定也理应对故障配件进行更换,其实对于4S店只修不换的做法小编不置可否,毕竟能够通过简单维修能够解决的故障,也没有必要层层上报向厂家申请进行更换,但类似于黄先生目前的遭遇来看,更换配件已经成为了一个必要的事情,虽然维修后的头两天天窗异响能够有所好转,但总不能每次异响都需要黄先生开车前往4S店进行维修吧?所以希望4S店以及厂家能够多些考虑到车主的用车感受,尽快为车辆天窗更换全新配件。